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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民营企业可申请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发生损失,可获得“贷款风险资金池”资金补偿。6月16日,成都市经信委网站接连公布2016年修订版的《成都市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解企业“燃眉之急”和鼓励银行、担保机构加大支持两个维度,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使用期限不超3个月


     成都民企应急周转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遵循“指定用途、有偿使用、到期收回、循环运行”的使用原则。

     单个企业单笔使用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单个企业原则上一年内只使用一次应急周转金。

纳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内的企业,可申请使用应急周转金。未进入名单的企业,按照“一企一议一策”方式,经担保机构调查,报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经信委备案,即可获得支持。

     应急周转金并非免费。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成都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逾期未还,如属主观恶意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取消使用周转金资格。

     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成都银行作为受托银行,负责发放周转金(委托贷款)并代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出口退税单质押手续。


银行按资金池10倍进行放大


     成都引导区(市)县政府、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出资建立“贷款风险资金池”,以完善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支持企业融资的风险分担机制。

     资金池专项用于补偿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所发生的损失。对于区(市)县政府的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出资额,成都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后,将进行1:1配套资金。

     合作银行按资金池的10倍进行放大,单户贷款企业授信最高额度为3000万元。资金池优先支持进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或“专精特新”)培育名单的企业,未进入名单企业同样按“一企一议一策”办法办理。

     此外,成都市要求合作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须放宽抵质押范围,接受订单、存货、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工业园区早期土地质押等。